「建弘全球不動產證券化基金」5/4獲准募集
回上一頁(2007/05/08 09:46:00)
|
金管會於5/4日核准建弘投信申請募集「建弘全球不動產證券化基金」,總面額新臺幣100億元,應於核准後3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10億元。
該基金除投資於國內,另主要投資於北美、歐洲、亞洲(不含紐澳)與澳洲、紐西蘭等主要經濟體之有價證券,投資標的型態包括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包括公司型及契約型之不動產投資信託)、不動產相關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或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ipts),以及符合一定信用評等規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於上述主要投資區域國家交易之債券(含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不動產資產信託),並應符合本會之禁止或限制規定。
原則上,該基金於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不動產相關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其中投資於外國不動產相關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於不動產證券化商品之總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